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诉讼法 > 财产保全 > 诉讼财产保全担保要交多少保证金

诉讼财产保全担保要交多少保证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9 16:27:59 人浏览

导读:

财产保全对于降低风险有着积极的作用,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很少人知道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是要交担保费用...

  财产保全对于降低风险有着积极的作用,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很少人知道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是要交担保费用的。那诉讼财产保全担保要交多少保证金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诉讼财产保全担保要交多少保证金

  1、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2、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3、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办理了诉前财产担保或诉讼财产担保的同一标的不再收取执行财产担保费)。

  4、担保优惠

  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经人民法院认可(主要是司法求助案件和人身赔偿案件)由担保公司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担保;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其他民商事案件经人民法院审查,可给予20-40%的优惠。

  由于现如今国家并没有统一的规定,益阳地区也为出台新的标准,现在还沿用的以前标准。

  二、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

  (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三、诉讼财产保全的解除

  财产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

  (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未起诉的;

  (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申请人负责赔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于诉讼财产保全担保要交多少保证金的解答。诉讼财产保全是申请人降低风险的一种表现,申请的程序比较繁琐,有时候由于申请人的法律知识缺乏,可能会出现申请财产保全不成功的情况。如果您需要委托专业的律师为您申请财产保全的话,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获得律师的帮助。

  责任编辑:秋小葵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