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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积燃油引发火灾 损坏邻居房屋闹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8 21:27:17 人浏览

导读:

2月26日,一起因邻居私自囤积燃油引发火灾造成邻里房屋受损而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驮卢法庭的法官的耐心调解,两家被殃及的邻居与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家住崇左市江州区某镇的被告张某在自家囤积、销售汽油、柴油。2009年4月16日上
2月26日,一起因邻居私自囤积燃油引发火灾造成邻里房屋受损而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广西崇左江州区人民法院驮卢法庭的法官的耐心调解,两家被殃及的邻居与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

家住崇左市江州区某镇的被告张某在自家囤积、销售汽油、柴油。2009年4月16日上午,被告家中因火灾发生爆炸,造成邻居陈某、周某的房屋墙壁被震裂、熏黑。事故发生后,双方为房子维修问题协商不下,原告陈某、周某便将被告张还荣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赔偿两原告的经济损失。

驮卢法庭受理这两起案件后,通过送达及电话了解,明白了案件的缘由。之后便通知双方到法庭调解。一开始因为邻里双方都没有很好地摆正心态,受害方希望赔得越多越好,而另一方强调客观理由,双方都没有很好地从理解、宽容邻居的角度考虑问题,使调解陷入僵局。主办法官便通过分头调解,让原、被告认识到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相互指责,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对簿公堂也非上策。和睦的邻里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元素,邻里之间多一分理解和宽容,多一些尊重和关爱,近邻才能胜远亲,邻里之间才会彼此感受到对方的温暖。最终,法官的耐心调解促使原被告各自做出了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负责将两原告的房屋损坏部分修复、装修,更换损坏的门窗,并赔偿两原告人民币3000元和5000元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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