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法 > 相邻关系 > 排污引起相邻官司 法官耐调定纷止争

排污引起相邻官司 法官耐调定纷止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8 21:01:59 人浏览

导读:

7月27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人民法院古蓬人民法庭法官第三次深入现场调解,一起相邻纠纷案件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收到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5月17日,原告李瑞(化名)向忻城县法院古蓬人民法庭起诉称,原告与被告罗亮(化名)是邻
7月27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人民法院古蓬人民法庭法官第三次深入现场调解,一起相邻纠纷案件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收到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5月17日,原告李瑞(化名)向忻城县法院古蓬人民法庭起诉称,原告与被告罗亮(化名)是邻居,十多年来双方一直相安无事。1月3日,被告挖一条1米多深,0.5米宽的阴沟横穿公路,安上塑料排污管,穿过原告房屋东面原安有小门的屋基基石的下方排放,对原告的生命及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原告想在阴沟上铺水泥浆,被告又不允许,于是,双方发生纠纷。为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按照水的自然流向恢复排污措施,停止对原告宅基毁损、消除危险,恢复原状;二、撮掉堆积在原告房屋外墙的浮土,恢复原告房屋屋基原状。

古蓬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原、被告是邻居,从邻里团结和谐的角度出发,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处理此纠纷。于是,在向被告送达起诉状等法律文律时,便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但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未成功。为此,古蓬法庭便定于7月27日上午开庭此案。主审该案的蓝雪莹法官认为,只要有一线希望,都应该多争取调解。于是,在开庭审理前,蓝雪莹法官又带领合议庭法官深入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然而各方当事人仍各抒已见,调解陷入僵局,办案法官只能无功而返。

7月27日上午,古蓬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中,承办法官主持调解时,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未成功,承办法官只好宣布休庭。当双方当事人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结束后,承办法官蓝雪莹认为,调解工作应该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包括庭前、庭中和庭后,所以一定要抓住每一次调解机会,于是,蓝雪莹法官决定再一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她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由于政策法律宣传到位,思想工作做到家,双方当事人终于接受法院调解。于是蓝雪莹法官又趁热打铁,牺牲中午休息时间,没有吃中午饭,又带领合议庭人员前往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功夫不负有人,经过二个多小时的现场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终于又握手言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