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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不属于无因管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0 04:30:33 人浏览

导读:

误信管理是指管理人误信他人之事务为自己之事务管理。

  无因管理是没有接受他人委托,在避免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时候,自愿为他人管理的行为。哪些行为不属于无因管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不属于无因管理的行为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误信管理。

  误信管理是指管理人误信他人之事务为自己之事务管理。

  因本人的过失,或因管理人与本人双方均有过失或均无过失,使管理人产生误信而加以管理的,本人与管理人之间产生不当得利的法律关系,本人可以请求管理人在现存利益限度内返还不当得利。因管理人的过失产生误信而加以管理的,本人可以请求管理人返还其利益,并不以请求返还时现存利益为限,管理人与本人亦可产生侵权之债的法律关系,管理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二、不法管理。

  不法管理是指管理人明知为他人之事务,仍作为自己之事务而管理。

  在不法管理中,管理人是以自行取得管理效果为目的,主观上是为自己而管理,客观上将管理利益归属于自己,对本人造成损害,构成侵权行为,管理人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管理人所赔偿损失额的计算,当管理人所得利益低于本人实际损失时,以本人的实际损失计算;当管理人所得利益高于本人实际损失的,以管理人的所得计算。

  三、幻想管理。

  幻想管理是指管理人误信自己之事务为他人之事务,而管理。

  在幻想管理中,因管理人的误信,将自己的事务当作他人的事务进行管理,所管理的事务为管理人自己所控制,尚不会与他人产生法律关系。但管理人将所管理的事务进行处分时,亦可能产生不当得利或侵权之债的法律关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哪些不属于无因管理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无因管理的法律知识,可以在法律快车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责任编辑:范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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