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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8 22:09:46 人浏览

导读: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

  想要到法院请求诉讼的话,法院不是每一件诉讼请求都会予以受理。其中一项就是要看是否过了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有中止和中断两种,那么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是什么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诉讼时效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二、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为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

  其中其他障碍有法律明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其他障碍”,诉讼时效中止:

  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三、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诉讼时效的法律知识,可以在法律快车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责任编辑:范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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