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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逐步下放涉外商事和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1 16:25:33 人浏览

导读:

9月28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商事审判、涉外商事审判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进一步加强对经济社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的前瞻性研判,适时调整司法政策,逐步放开涉外商事和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会议回顾了2008年以来全省商事审判、涉外商事审判和
9月28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商事审判、涉外商事审判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进一步加强对经济社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的前瞻性研判,适时调整司法政策,逐步放开涉外商事和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

会议回顾了2008年以来全省商事审判、涉外商事审判和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2008年1月至2010年6月,吉林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商事案件177474件,审结160577件,结案标的达302亿元;受理涉外商事案件176件,审结158件;受理知识产权案件725件,审结632件。在全部结案中,有83.24 %的案件经过一审程序即已完结,有42.77%的案件按照简易程序快速进行了处理,有33.04%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在此期间,依法妥善处理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诉国联集团借款纠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国债回购纠纷等一大批事关经济发展和民生的重大商事案件。

会议要求,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保障和服务吉林省重大发展战略的稳步实施;充分发挥涉外商事审判职能,保障和服务吉林省对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保障和服务推动吉林省的自主创新;大力加强调研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经济社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的前瞻性研判,适时调整司法政策,不断提高为加快吉林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工作实效。

会议强调,要强化改革意识,进一步完善审判体系。强化商事审判理念,确保商事审判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重视涉外商事和知识产权案件实际情况,逐步放开涉外商事和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要加强审判管理,切实提高案件质效。重点建立和完善改判发回沟通机制、案件质量分析通报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常态化调研制度、典型案例和优秀裁判文书发布制度、院庭长对案件的内部监督制度和裁判文书公开制度等七项制度。要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审判业务素质,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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