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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运输受伤未获赔偿 报复砍伤雇主儿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8 14:17:03 人浏览

导读:

日前,河北省涿鹿县人民法院河北省矾山法庭,通过法官调解妥善处理一起由雇佣纠纷引出的连环案件。该庭在处理一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时,原告请求被告赔偿因该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被告答辩称这些费用应该由侵权人赔偿。并提出2009年10月,原告到被告家中索要赔偿,并
日前,河北省涿鹿县人民法院河北省矾山法庭,通过法官调解妥善处理一起由雇佣纠纷引出的连环案件。

该庭在处理一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时,原告请求被告赔偿因该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被告答辩称这些费用应该由侵权人赔偿。并提出2009年10月,原告到被告家中索要赔偿,并在被告家中发生冲突,致被告之子受伤,要求另案起诉原告,这样必将形成一宗连环案。

原来,原、被告本属雇佣关系,被告张某开了一日用品超市,原告刘某给被告开货车拉运货物。原告诉称2009年6月与被告一同到宣化运货,返回途中在宣化洋河南段被三个青年用刀砍伤,该案一直未侦破。

接案后,承办法官从当事人角度出发,积极采用调解的方式使两案合并调解,一起解决。他们先后多次在法庭上,通过电话,到当事人家中解决案情,做原、被告思想工作,并请原、被告代理律师和亲朋好友一并参于案件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以双方消除前嫌,和好如初,被告答应再补偿原告因此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4000元,原告答应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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