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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财产所有权分类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5 11:43:03 人浏览

导读:

我们知道,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那么我国对财产所有权分类有哪些?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们知道,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那么我国对财产所有权分类有哪些?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我国对财产所有权分类有哪些

  1、国家所有权

  社会主义国家所有权作为社会主义条件下一种所有权形式,是国家对国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国家所有权本质上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国家所有权作为一种法律关系,它是在全民所有制基础上,由特定的权利主体 (国家)和不特定的义务主体(任何公民和法人)之间组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国家出资的企业,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履行国有财产管理、监督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加强对国有财产的管理、监督,促进国有财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财产损失;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违反国有财产管理规定,在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关联交易等过程中,低价转让、合谋私分、擅自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集体组织所有权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制度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所有权没有全国性的统一的主体。各个劳动群众集体组织都是独立的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它们相互之间是平等的相互合作关系,集体组织应该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主体。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所有权不同于各种非法人团体的财产权

  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2)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3)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4)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1)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2)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3)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4)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5)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城镇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本集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村规民约向本集体成员公布集体财产的状况。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社会团体所有权

  社会团体所有权是指各类社会团体对其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我国,社会团体种类很多,包括人民群众团体、社会公益团体、文艺团体、学术研究团体、宗教团体。社会团体在行使所有权时,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不得超越登记批准的业务范围及活动地区进行活动。

  4、公民个人所有权

  公民个人所有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权利,是公民个人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在我国,公民个人所有权分为两类:即公民个人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公民个人生活资料所有权。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私人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受法律保护。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私人的继承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公民依法对其所有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公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其生产资料所有权,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利用其生活资料满足个人的需要,都受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无偿平调公民的财产。对于各种非法摊派和收费,公民有权予以拒绝。公民在其所有权受到侵犯时,有权要求侵权行为人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当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

  1、可以行使物上请求权,如停止侵害、返还原物等;

  2、或者在符合条件下可以依不当得利制度要求返还原物;

  3、如果是在合同关系中,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我国对财产所有权分类有哪些以及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相信大家对于财产所有权方面的知识应该都有了基本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楚雨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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