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法 > 民事权利 > 请求权 > 请求权诉讼时效为多长时间

请求权诉讼时效为多长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2 08:30:35 人浏览

导读:

请求权是指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请求另一方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请求权诉讼时效为多长时间?请求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请求权是指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请求另一方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请求权诉讼时效为多长时间?请求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请求权诉讼时效为多长时间

  身份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则。这主要是考虑到:第一,诉讼时效制度违背绝对权的本质。对此,中国学者已经作了精当的概括:基于绝对权受侵害所发生的存续保障责任,旨在回复权利人对其客体的意思支配力,是由绝对权的支配性所决定的绝对权自身之效力内容的表现,若使之罹于时效,则必造成由支配权之外形却无支配之力量的权利变态现象。

  诉讼时效依据时间的长短和适用范围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

  1、一般时效

  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效不是针对某一特殊情况规定的,而是普遍适用的,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2、特别时效

  指针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而制定的诉讼时效。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通则》 [4]  141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二、请求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须有权利人合法享有基础民事权利之事实。

  (1)请求权人须享有基础民事权利。不享有这一基础民事权利,请求权则为无源之水。我们从请求权行使中各具体称谓中可以窥见,如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等,分别是以存在的债权、物权为基础的。

  (2)权利人是否具有行为能力在所不问。若权利人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则由其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行使请求权,这在学理上与实务上均无障碍。值得注意的是请求权本身不具有单独转让性,须随同基础民事权利转让才能转让。

  2、须有特定相对人不给付的事实。

  (1)须有妨害物权等绝对权之事实。“妨害之谓者,于物权人行使权利,支配物有不利影响也”;

  (2)须妨害之事实足以影响物权等绝对权人对物的正常支配,即物权的完满状态受损;

  (3)须妨害为现时之妨害或未来可能妨害,若曾有妨害但现已消失,则不能主张请求权。就债权等相对权而言,由于请求权往往就是其享有的权利的内容,债权本身的性质即被视为请求权,因此,债权请求权中不给付事实之存在是其请求权构成要件是显而易见的。

  3、须有相对人出现

  4、不给付事实非出于权利人之意愿。

  (1)就物权等绝对权而言,若物权人自愿限制其权利之行使,并使相对人产生合理之信赖,则物权人不得行使物权请求权。

  (2)就债权等相对权而言,债权人通过免除债务人义务,必然导致债的消灭,这就是说不给付的事实如果是出于债权人的意愿,则不产生请求权。

  综上所述,请求权诉讼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则。诉讼时效一般为二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