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不正当竞争案宣判
导读:
同类展览引发争端
2005年2月,一场“亚洲食品配料及技术展览会”(简称FIA)正在浦东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由于内容涉及食品配料、添加剂及设备等专业领域,普通人鲜有关注。但对负责这一项目的上海博华国际展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华公司)的钟蓓红来说,每年展会的成功举办都是来年招展的基础,一点儿都马虎不得。
然而,在一派热烈的气氛中,她隐隐觉察到些许异样。“当时有好几家企业已经现场订下了参加下一年展会的席位,可是又都突然提出要求退展。”
追问之下,他们拿出了一纸“通知”并表示,这就是促使他们退展的原因。这份通知的抬头赫然写着:“中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轻工行业分会文件”。
该“通知”对2006年由该协会举办的第十届中国国际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展览会(简称FIC)作出了若干规定,其中第一条提到,“为了避免多头参展给企业造成时间、人力和财力的浪费,我们优先安排只参加FIC2006企业的展位,建议凡报名参加了在相近时间、相同城市举办的内容相似的其他展会的单位,不要再申请FIC2006的展位,以满足其他企业的参展需求”。
“相近时间、相同城市举办的内容相似的其他展会”,显然只有自己公司的FIA,在钟蓓红看来,这一通知实质是隐晦地提出,企业想要参加FIC就不能参加FIA.然而正因其隐晦,虽然眼看客户流失,博华公司却感到有些无能为力。“我们只能做解释、劝说的工作,但不到下一年的展会开始,我们也不知道这样解释的效果如何。”
协会发文客户撤展
转眼2006年的FIA即将展开,正在忙着展会筹备工作的博华公司在2005年底突然得到一条消息:中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食添协会)又发文了!
这份新文件的冲击力在于,它直接使用“不择手段”、“不讲规则”、“不讲诚信”、“破坏行业发展秩序”等字眼形容博华公司的母公司——欧洲博闻公司,同时它也明确要求“协会会员和参展商从2006年起不再参加FIA的展出活动,对已交了费用并退出FIA的单位,可作适当补偿处理。凡是继续参加FIA的单位,FIC展将不再分给展位”。
就在博华公司上下评判对这份文件该如何应对的时候,他们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接踵而至。
2006年1月,江苏一家甜味剂公司致函称:“开会在即我们得到可靠消息,将有许多公司撤出FIA展,这样势必会影响到参观的观众减少,所以我公司决定撤出FIA展。”
河北某生物化学公司明确表示:“公司于2005年12月15日收到中食添协(2005)45号函,我们与FIC不仅有展会上的合作,还有行业指导、规范等多种重要业务关系。为此,我司经过慎重考虑,特作出如下决定:退出2006年FIA展会。”
眼看这样下去局面可能一发不可收拾,作为FIA展承办单位的博华公司和欧洲博闻公司决定采取行动。然而面对一家行业协会内部发文的行为,即便企业认为内容不妥,又能诉诸什么法律吗?
最终,他们选择依据旨在“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状告中食添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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