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法官耐心调解 农民工喜获赔偿款
导读:
原告焦某、何某、张某、文某四位农民工在被告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务工,2010年8月22日,四原告在被告承建的某建筑工地卸水泥时,被倾倒的水泥砸伤,四原告治疗后,经鉴定均构成不同程度的伤残。四原告与被告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后,今年2月10日,四原告起诉到旺苍县人民法院请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30多万元。
承办法官接办案件后,考虑到四位原告都是农村务工人员,受伤至今已有半年时间无收入,都急需用钱,如果按照正常审判程序,案件的审结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为了及时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决定将调解作为结案首选。便多次动员原、被告双方以调解的方式解决本案的纷争,刚开始,调解工作并不顺利,被告对原告的伤残等级有异议而不同意调解,但经过法官多次不厌其烦地做工作,耐心细致的释明法律,引导被告换位思考,入情入理的劝说打动了被告,同时四原告也同意作出让步,2月15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四原告各项损失22万余元,2011年2月22日前付11万元,其余部分在2011年3月20日前付清。
2月22日承办法官又提醒督促被告按时履行义务,2月23日 ,四原告在法院高高兴兴的领取了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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