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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民事制裁决定书的书写格式以及写作要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6 17:06:13 人浏览

导读:

被制裁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其基本情况)。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查明(写明被制裁人违法行为的事实,应当给予民事制裁的理由)。依照(写明据以作出民事制裁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写明决定结果)。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

  被制裁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其基本情况)。

  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查明……(写明被制裁人违法行为的事实,应当给予民事制裁的理由)。依照……(写明据以作出民事制裁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写明决定结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的次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本决定暂不执行。

  年 月 日

  (院印)

  要点

  民事制裁决定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当事人有与本案有关的违法行为,需要依法予以收缴、罚款、拘留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民事制裁,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对当事人所实施的与本案有关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的措施,这些措施主要包括收缴、罚款、拘留。

  人民法院给予当事人以民事制裁,主要是依据实体法所规定的条款,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4条第3款和第49条的规定。

  民事制裁,以当事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为前提条件,没有违法事实的存在,人民法院不能实施民事制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采取收缴、罚款、拘留的民事制裁措施,必须报经院长批准,并应当制作民事制裁决定书,该决定书要着重写明被制裁人违法行为的事实,具体包括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情节和后果,同时还必须写明给予制裁所依据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被制裁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的次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决定暂不执行。

  民事制裁决定书正本必须送达被制裁人和有关单位,在决定生效后执行拘留的,应另行填发“拘留执行通知书”,连同“民事制裁决定书”一并送交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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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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