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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将取消计划生育,不用多久便全面落实这项措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0 09:19:04 人浏览

导读:

个税最新变化:二审维持5000元起征点不变,赡养老人支出可抵税。此则消息一出网友们纷纷刷屏,但同时还有一个重磅消息被忽视: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审议,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计划生育的法律知识。

  个税最新变化:二审维持5000元起征点不变,赡养老人支出可抵税。此则消息一出网友们纷纷刷屏,但同时还有一个重磅消息被忽视: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审议,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计划生育的法律知识。

  一、计划生育内容被删除

  8月27日下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也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中有关婚姻家庭编部分,与现行婚姻法、收养法相比,主要修改5方面:

  1、修改患有疾病禁止结婚的相关内容,草案规定,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婚姻;

  2、增加一项婚姻无效的情形,规定以伪造、编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无效;

  3、草案新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4、草案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

  5、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

  在此次草案中,大家最关注的是“计划生育”问题,即出自民法典分编草案中的“婚姻家庭编”部分,这也就意味着,如果顺利过审,我国最快可能在2020年3月全面放开计划生育。

  二、哪些情况下是违反计划生育?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关规定的行为:

  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即必须是领取结婚证、生一个子女,如果没有结婚证或生育多个子女的,则违反计划生育。少数民族、独子子女再生育可按当地生育政策执行。

  三、如果违反计划生育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公民违反《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非婚生育子女的及非法收养子女的,均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夫妻双方实际总收入计算,其中:农村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二)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达到规定的再生育年龄或生育间隔提前再生育子女的,每提前一年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征收,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四)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违法多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

  (五)因实施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谎报婴儿死亡或遗弃、买卖、残害婴幼儿后违法生育的,按违法多生育子女征收标准的二倍征收。

  社会抚养费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征收。设区的市属农(林、牧、渔)场的计划生育机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应当按法定程序办理《征收社会抚养费授权委托书》,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征收社会抚养费。

  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由生育行为发生地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征收;生育行为发生地未发现的,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地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征收。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责任编辑:王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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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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