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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基金公司回应老鼠仓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1 05:02:55 人浏览

导读:

晚报讯针对旗下三名基金经理涉嫌老鼠仓一事,景顺长城基金和长城基金周四均发布公告称,三人涉嫌个人买卖股票的行为被监管部门立案稽查,目前调查尚在进行之中。其行为属个人行为,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两家公司表示,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勤勉

  晚报讯 针对旗下三名基金经理涉嫌“老鼠仓”一事,景顺长城基金和长城基金周四均发布公告称,三人涉嫌个人买卖股票的行为被监管部门立案稽查,目前调查尚在进行之中。其行为属个人行为,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两家公司表示,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切实维护和保障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此前,深圳证监局对辖区14家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的执业行为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发现,景顺长城基金公司基金经理涂强,长城基金公司基金经理韩刚、刘海涉嫌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股票,涉嫌账户金额从几十万元至几百万元不等。深圳证监局立即启动稽查提前介入程序,随后正式立案稽查。

  同类事件在过去也有发生,当时的涉嫌公司最终同样是以与当事人划清界限的方式了结事端。去年,上投摩根基金公司唐建、南方基金管理公司王黎敏搞“老鼠仓”被证监会处罚,但上投摩根只将唐建开除撇清了自己;今年6月,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基金经理张野搞“老鼠仓”东窗事发,证监会在通报时竟然申明 “纯属个人原因”。

  然而,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基金公司应对员工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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