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亡的时间是从什么时候算起
导读:
有的老人到了一定年纪可能会有老年痴呆,外出以后再也没有回家了,可能都已经死亡了。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宣告死亡的时间是从什么时候算起?宣告死亡的期限是如何认定的?宣告死亡的程序是什么样的?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宣告死亡的时间是从什么时候算起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人民法院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1年。寻找失踪人公告期限届满仍无失踪人生存消息的,便可作出死亡宣告判决之日期为失踪人死亡的时间。
二、宣告死亡的期限认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宣告死亡的期限有三种:第一,在通常情况下,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的。其期间的计算,从该公民最后离开自己的住所地之日起,连续4年生死未卜,杳无音讯。第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意外事故包括:交通事故,如海难、空难等:自然灾害,如地震、雪崩、山洪爆发等。期间从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下落不明的状态持续时间须届满2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公民,其死亡的可能性比第一种情况要大,因而法定的期限相对较短。因战争下落不明的,期间应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期间也为2年。第三、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这种情况死亡的可能性最大,因而可不受“4年”或“2年”法定期间的限制,具备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利害关系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三、宣告死亡的程序
(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申请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必须按此顺序申请,顺序在先的申请人有排他效力,有在先顺序的排除在后顺序,同顺序的权力平等。
例如:甲下落不明已满5年,其妻子乙提出要求离婚,甲所在单位丙则要求宣告甲死亡。在此例中,由于乙只是要求离婚,说明乙不打算宣告死亡,而配偶是第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故丙申请宣告甲死亡的请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2)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下落不明满4年;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日满2年。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3)须由人民法院宣告。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必须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公告期间为1年;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其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
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如果自然人下落不明满4年,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人民法院仍然只能作出失踪宣告,而不能作出死亡宣告。
综上所述,宣告死亡的时间是从自然人离开住所的时候算起,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官网,可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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