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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每天有3.09人被申请“宣告死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7 23:56:53 人浏览

 从3月2日至8月19日全国共有528人被自己的亲属申请宣告死亡———

  记者从中国法院网发布的宣告死亡公告中了解到,从今年3月2日到8月19日,全国共有528人被自己的爱人、父母或其他亲属到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平均算来每天有3.09人徘徊在法律意义上的“死亡线”上。

  8月22日,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街道敦促家属申请宣告死亡”的案子,并将择日宣判。从1987年开始,我国有了法律意义上的宣告死亡,每年都有一些人到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记者从市高级法院了解到,今年1月至6月全市法院共受理申请宣告死亡案件47起。另外,目前能在中国法院网公开查到的北京地区申请宣告死亡的公告有22例,发布时间为今年3月2日至8月19日。

  在对北京地区这22例的统计中,记者发现,在被申请宣告死亡的22位“主角”中,男性居多,有15人,在总人数中占到近七成。

  从年龄上看,被申请宣告死亡的人群中,如果以60岁分界,60岁以上和以下的人群“平分秋色”,各占一半。

  这22位下落不明的时间都长达4年以上,4至10年的有15人,占68%;10年以上的7人,占32%。而“人不见了”的原因中有离家出走、精神分裂、战争期间人口流动等。

  今年3月2日至8月19日,被申请宣告死亡的人群中,原住址在朝阳区的最多,而朝阳法院也成为办理申请宣告死亡最多的法院,占到总数的一半。

  案例一

  街道敦促家属申请宣告死亡

  80多岁的王老汉患有老年痴呆症,一直和女儿王华及女婿生活在一起。在生活上,王华把老人照顾得细致入微,所有生活用品都放在老人伸手可及的地方。

  然而,2000年的一天,王华出门办事回家后发现,老人突然不见了。

  尽管经过多方寻找,也向派出所报案登记了,但老人仍然没有音讯。

  在此期间,老人的女儿王华也因病离开了人间。这时,王老汉在外地工作的儿子特意回到北京,帮助寻找父亲的下落,街道办事处也定期找上门来,询问老人走失的情况。

  因为街道办事处要定期向有关部门汇报死亡人口的统计情况,而派出所也只能凭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注销户口,在街道办事处的敦促下,尽管老人的儿子和其他家属都不愿放弃最后一丝希望,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还是来到法院申请宣告老人死亡。

  8月22日,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将择日宣判。

  案例二

  父亲离家出走女儿尴尬面对[page]

  “说有父亲吧,父亲从小就不在她身边;说没有父亲吧,户口本上又确实有这么一个人。我女儿从小的处境就比一般单亲家庭的孩子更尴尬。”

  姚女士说。

  姚女士告诉记者,她已经一个人拉扯孩子12年了。出于对父亲的不满,16岁的女儿小丽来到朝阳法院,申请宣告他父亲张某死亡。

  “1993年4月份,他和我吵了一架,然后就离家出走了,一直到现在。那时候,女儿刚3岁半,现在她都上高中了。”姚女士为难地说,“孩子每次填表写家庭状况时,都不知道如何填自己的父亲。”

  姚女士还说:“你想知道孩子为什么要去申请宣告他死亡吗?因为她恨他!小的时候她不懂,现在她大了,明白了自己的父亲是个多么不负责任的人。我女儿曾经对我说过,‘在我的心中,他已经死了’。”

  案例三

  通过“宣告死亡”

  八旬老太找姐姐

  今年年初,80多岁的刘老太委托自己的儿女来到东城法院,申请宣告自己的姐姐一家三口死亡。

  刘老太的儿媳于女士告诉记者,1949年解放前夕,刘老太的姐姐一家去了台湾,一走50多年音信全无,这次申请宣告死亡的目的,就是想借助法院的公告找到老人的姐姐,让老人在有生之年再和姐姐见上一面。

  于女士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被申请宣告死亡的材料,只需开派出所的证明就行。但由于刘老太姐姐一家是在解放前离京,所以为了立案,于女士只好到档案馆查找有关资料。

  但她认为,在一年的公告期里联系到老人姐姐的可能性不大。“那三个老人如果还在世的话,也都是90多岁的人了。如果她们不在了,恐怕她们的儿女们也不会知道。”

  案例四

  卷走800万日元后恶意宣告丈夫死亡

  1993年12月,刚度完蜜月的北京某大型国有企业车间副主任杨某与妻子小媛话别,赴日本研修培训。两年后培训结束,妻子小媛却劝杨某继续留在日本工作,多赚些钱。

  尽管深知滞留触犯法律,随时会遭到遣送,也会断送大好前程,但在小媛的执意要求下,杨某最终还是留在了日本,干起了为屋顶停车场做建筑防水等高强度的体力劳动,一干就是7年。其间,几次危险作业差点丢了性命,最终落下了腰痛病。7年来,小媛先后以买商品房、父亲做生意资金紧张、自己赴日留学需要保证金等理由,让杨某给自己汇了800万日元。

  2000年下半年,当杨某把最后一笔255万日元寄给妻子后,小媛再也没有给杨某去信。2002年8月,杨某被遣送回国。半个月后,小媛拨通杨某的电话,提出分手。[page]

  2003年4月,二人的离婚诉讼打到了市二中院。这时杨某才惊讶地得知,原来小媛已于2001年11月以杨某出国后去向不明为由,向法院申请宣告杨某死亡。一年后,法院作出了宣告死亡判决。

  案例五

  解放前就走失前年“申请死亡”

  匡金氏,光绪二十六年出生,1949年从东城区火药局胡同3号出走,至今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希望匡金氏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人员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为1年,公告期满后,本院将依法裁判。

  在2003年7月25日的《人民法院报》上,记者看到这样一则离奇的申请宣告死亡公告。后经记者了解,由于在1年的公告期间届满后,匡金氏仍下落不明,去年8月,东城法院就此案做出判决,依法宣告匡金氏死亡。

  昨天傍晚,记者通过地址记载,找到了该案的申请人,已年届60岁的匡女士。在匡女士的家门口,匡女士称匡金氏是自己的伯母,在解放前突然离家出走,而后匡女士一家人也搬到外地,建国后匡女士重新搬回北京,从此双方失去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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