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请求权的特点
导读:
核心内容: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
一、请求权的特点:
1、具有相对性,权利人与义务人都是特定的,其效力仅仅及于当事人之间。
2、具有非公示性;如合同债权是私密的。
3、客体为行为(作为、不作为),如买卖之债的客体就是交付行为,运输之债的客体就是运输行为;标的(标的物)为物等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如彩电买卖合同之债的 标的(物)就是彩电本身。
4、大多表现为实体权利。
二、请求权因基础权利的不同可分为:
1、物权请求权。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物权法第34-36条)。
2、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履行请求权、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缔约过失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3、占有保护请求权。包括占有返还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物权法》第245条第1款)。
4、人格权和身份权法上的请求权。人格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权,以及身份法上的抚养请求权、赡养请求权;
5、知识产权法上的请求权。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产生的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
三、上述几个请求权中,最有司考价值的是前三个。三者之间有许多区别:
1、发生的基础权利不同:分别基于物权、债权与占有而生。
2、权利主体不同:分别是物权人、债权人、占有人。
3、与时效期间的适用关系不同——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期间与除斥期间,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期间,占有保护请求权中的占有物返还请求权适用除斥期间(《 物权法》第245条第2款)。
4、制度功能不同——债权请求权的功能在于补偿债权所受到的损害,物权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在于回复到物权与占有被侵害前的状态。
5、发生的构成要件不同——物权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的发生不以责任人有主观过错为要件,债权请求权的发生通常以责任人有主观过错为前提。
请求权在司考中的一大考点是与诉讼时效制度的关系。诉讼时效适用的对象就是债权请求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内容: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的区别表现在哪里?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在功能和目的、要求相对人承担责任的要件、适用诉讼时效、费用承担、对物权保护的效力等方面都
核心内容: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一、请求权的特点:1、具有相对性,权利人与
【摘要】我国《民法通则》将各种责任形式规定在一起,混淆了各种责任形式的请求权性质。人格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应该分别独立成编,人格权请求权应该包括预防妨害请求权、
户口本分户和不分户的区别:户口本不分户,子女无法享受补贴,不需要缴纳费用。户口本分户后,家庭的土地会重新进行划分,子女无法继承父母的土地;父母子女有两个宅基地,
16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承担刑事责任,刑事的责任年龄是16周岁。民事方面,自己有工作收入的,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民事责任;尚在学习的,属于限制民事
强制迁出户口的情况:离婚后房子已经明确的判属归于其中的一方,另外一方就是不迁出户口,可以强制迁出。房子因为买卖或者是继承发生了产权上面的变化,现在产权的拥有者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