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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请求权的特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1 16:00:08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一、请求权的特点:1、具有相对性,权利人与义务人都是特定的,其效力仅仅及于当事人之间。2、具有非公示性;如合同债权是私密的。3、客体

  核心内容: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

  一、请求权的特点:

  1、具有相对性,权利人与义务人都是特定的,其效力仅仅及于当事人之间。

  2、具有非公示性;如合同债权是私密的。

  3、客体为行为(作为、不作为),如买卖之债的客体就是交付行为,运输之债的客体就是运输行为;标的(标的物)为物等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如彩电买卖合同之债的 标的(物)就是彩电本身。

  4、大多表现为实体权利。

  二、请求权因基础权利的不同可分为:

  1、物权请求权。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物权法第34-36条)。

  2、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履行请求权、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缔约过失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3、占有保护请求权。包括占有返还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物权法》第245条第1款)。

  4、人格权和身份权法上的请求权。人格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请求权,以及身份法上的抚养请求权、赡养请求权;

  5、知识产权法上的请求权。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产生的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

  三、上述几个请求权中,最有司考价值的是前三个。三者之间有许多区别:

  1、发生的基础权利不同:分别基于物权、债权与占有而生。

  2、权利主体不同:分别是物权人、债权人、占有人。

  3、与时效期间的适用关系不同——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期间与除斥期间,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期间,占有保护请求权中的占有物返还请求权适用除斥期间(《 物权法》第245条第2款)。

  4、制度功能不同——债权请求权的功能在于补偿债权所受到的损害,物权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在于回复到物权与占有被侵害前的状态。

  5、发生的构成要件不同——物权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的发生不以责任人有主观过错为要件,债权请求权的发生通常以责任人有主观过错为前提。

  请求权在司考中的一大考点是与诉讼时效制度的关系。诉讼时效适用的对象就是债权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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