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材料所需等介绍
导读: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材料所需等介绍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分险的营利性组织.其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办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材料:
《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变更名称: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即其他名称登记材料。
变更合伙人:
新的合伙人身份证明。
变更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书。
变更经营范围:
(1)新增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2)新增经营范围涉及后置审批的,应提交《承诺书》。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变更登记
一、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全文
■相关知识:●外资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变更
一、变更企业名称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全文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变更登记
办理程序调查→受理→初审→核准→发照
申报材料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2、投资人改变姓名的提交变更后投资人履历表、转让或继承提交转让协议书或法定继承文件;3、变更企业住所的提交新住所证明;4、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证件。»全文
●法人代表死亡营业执照变更
问:法人代表死亡了,但是营业执照还是死者,这样属于违法经营吗?»全文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税务登记证是否要作相应的变更?
答:企业变更了营业执照的,须在三十日内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有关批准文件及其他已变更的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变更申请表,办理相应的税务登记变更手续。»全文
■相关链接:●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流程
●外资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所需材料等介绍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材料所需等介绍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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