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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股票上市的暂停与终止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06 21:28:36 人浏览

导读:

答: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

  

  答: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4)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1)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或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2)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或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不具备上市条件的;

  (3)公司决议解散的;

  (4)公司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的;

  (5)公司被宣告破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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