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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07 15:55:47 人浏览

导读:

答:股东大会形式上分为年会和临时会议两种。年会每年按时召开一次,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年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内举行。《公司法》规定了召开临时会议的情形: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

  答:股东大会形式上分为年会和临时会议两种。年会每年按时召开一次,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年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内举行。《公司法》规定了召开临时会议的情形: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3、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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