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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搬至镇政府巡回审理相邻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08 06:50:51 人浏览

导读:

9月2日,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前往该县天红镇政府审理了一起因相邻通道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并邀请了当地的村民、司法协理员及村干部进行了旁听。原告汪某与被告汪某某均系该镇团结村村民,且两家相邻。2006年,原告汪某修建洗澡间影响了包括被告汪某某在内的多
9月2日,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前往该县天红镇政府审理了一起因相邻通道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并邀请了当地的村民、司法协理员及村干部进行了旁听。

原告汪某与被告汪某某均系该镇团结村村民,且两家相邻。2006年,原告汪某修建洗澡间影响了包括被告汪某某在内的多家村民通行,为此双方发生纠纷。经村委会调解,原、被告达成协议:被告补偿原告60元,其他村民补偿几包水泥后原告拆除建成洗澡间。但几年来该协议却未能履行。

2009年11月,被告拖运棉花时因原告洗澡间受阻而再次引发纠纷,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发生了冲突并互相扭打,造成原告汪某轻伤丙级。经当地基层组织和公安派出所调解无果,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

彭泽法院了解到此类相邻纠纷在农村比较普遍,也有不少引起打架斗殴等暴力事件发生,遂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到当地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扩大社会影响,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今年以来,该院充分利用巡回审判方便群众的优势,直观的对人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深入农村山区,通过巡回审判,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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