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并不是可以随心所欲的,在行使自己权利中还要受到法律规定的限制。因此,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的时间限制。 第一
一、追认权的行使期限 对于狭义无权代理,被代理人可追认也可以否认,但为了防止被代理人无限期地拖延追认,使狭义无权代理长期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应当对代理人的追认有一
被代理人的追认权具有如下特征: (1)追认是被代理人事后承认无权代理行为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因此,追认须以行为人无代理权为前提。无权代理在被追认前对被
内容摘要:《合同法》51条规定了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之一的无权处分行为。本文试从无权处分的概念入手,来阐述对无权处分行为的界定,论证无权处分行为的法律后果,同时探
[摘要]:债权作为民事权利的一种,在现实生活中受到债的关系以外第三人的侵害是不可避免的。而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尚无明文规定侵害债权的内容,只是在《民法通则》总则与民
合同法的实施,结束了我国三足鼎立式(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的合同立法模式,提供了市场交易的统一规则,对市场操作行为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作用。合同法
基本案情: 刘某、陈某均系某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张某为该公司的会计。2002年,张某以刘某的名义与陈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刘某在A公司的股权转让给陈某,
某影楼是由刘某与人合伙开办,去年9月因生意萧条关张。王某是影楼的债权人,为讨要欠款,找到刘某母亲,并与她达成了还款协议。现王某以还款协议为据提起诉讼, 要求刘某
(案例):胡某因经营生意缺少资金,让吴某帮忙借钱,2004年7月2日,吴某向孙某借款5万元,双方讲明此5万元系胡某所借,利息为月息1分。第二天,吴某拿着由自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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