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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调结跨省“不当得利”案 原告不远万里赠锦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9 20:58:16 人浏览

导读:

5月24日上午,远在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的原告蔡继珍通过诉讼代理人,将锦旗送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的手中。2008年10月,平果县青年韦某的身份证不慎丢失,被人在江西省南昌市冒名开设账户行骗。2010年10月,蔡继珍被诈骗,后因及时报警,有2万元被

  5月24日上午,远在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的原告蔡继珍通过诉讼代理人,将锦旗送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的手中。

  2008年10月,平果县青年韦某的身份证不慎丢失,被人在江西省南昌市冒名开设账户行骗。2010年10月,蔡继珍被诈骗,后因及时报警,有2万元被银行冻结在诈骗分子用韦某开立的账户上。

  2010年12月,蔡先生在网上看到报道平果县人民法院“阳光审判提升案件质效”的文章后,抱着试一试的心里,给平果县人民法院写信,反映他有2万元被冻结在江西省南昌市某银行的经过,并要求在平果县人民法院起诉开户人韦某返还2万元。

  平果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信,决定立案并电话告知的蔡先生。为了尽快办好蔡先生这件案,立案庭岑雷庭长经常与韦某家乡所在地的派出所联系,打听韦某的下落。得知韦某于清明节从广东回老家派拜祖后,法院立即传唤韦某到法院询问情况。韦某诉说其身份证不慎丢失的经过,并声明他本人没有在江西省南昌市开过银行账号,而现其户名账号在江西省南昌市某银行中的2万元存款,同意返还原告蔡先生。

  考虑到蔡先生从宁波前来参加诉讼,花费较多,且旅途劳顿,实为不便,而被告韦某也急着到广东去打工。法官经电话征求蔡先生同意后,由蔡先生在平果县委托诉讼代理人,当即进行调解,利用立案庭的传真设备办理了委托手续,由蔡先生的代理人与韦某进行协商,并即时达成了返还不当得利的协议。

  5月15日,平果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到江西省井冈山革命根据地进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顺便到南昌市某银行扣划韦某账户的2万元转给浙江宁波的蔡先生。

  失而复得的2万元到账后,蔡先生激动不已。遂通过诉讼代理人将前述锦旗送到法官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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