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国际贸易法 > 反补贴 > 反补贴法规 >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召开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国际法律与实务研讨会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召开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国际法律与实务研讨会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23 20:29:08 人浏览

导读:

发布部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文号: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需要,更好地运用国际通行规则保护国内产业,研究借鉴国外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立法和实践经验,国家经贸委和中国贸促会定于2001年年底前在海南省博鳌召开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国际法律与实务研讨会
发布部门: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文号: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需要,更好地运用国际通行规则保护国内产业,研究借鉴国外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立法和实践经验,国家经贸委和中国贸促会定于2001年年底前在海南省博鳌召开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国际法律与实务研讨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研究世界贸易组织及世界其他国家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立法与实践经验;分析在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中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法律发展及应用的趋势;对我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立法与实践提出建议和意见;研究在国际经济一体化过程中运用国际惯例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保护国内产业安全等问题。
  本次研讨会邀请国家经贸委和中国贸促会领导同志作主旨发言,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律师围绕各主题发表专题报告,并对各专题组织深入讨论和对话。会期3天。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有关负责同志,贸促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会及行业分会有关负责同志,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负责同志,国内外专家、律师等,共约200人。

  三、研讨会的准备工作
  (一)提交论文或作大会发言的单位和个人,请于11月5日前提交论文或发言材料,内容为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以及国内产业保护等方面的综合或专题研究,调查研究要有一定深度,字数为3000-5000字。
  (二)请各有关单位通知本地区、本行业相关企业参加会议,于2001年10月20日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分别报国家经贸委反倾销反补贴办公室和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
  (三)研讨会费用由国家经贸委和中国贸促会承担,会议代表食宿费自理(每人约1500元)。
  (四)联系人及电话
  国家经贸委反倾销反补贴办公室:许家武、乌铁军
  电 话:010-63193841、63193927、63192422(传真)
  中国贸促会法律部:张旗坤、刘惟杰
  电 话:010-64603666、64603777、64605005(传真)、64643500(传真)
  会议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