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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所担任的角色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5 11:16:57 人浏览

导读:

摘要: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律师是具有诚信性、自律性、民间性、边缘性、服务性、独立性、复合性和风险性的独特角色。中国律师职业存在多重价值冲突,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律师的角色。尽管律师职业在中...

  摘要: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律师是具有诚信性、自律性、民间性、边缘性、服务性、独立性、复合性和风险性的独特角色。中国律师职业存在多重价值冲突,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律师的角色。

  尽管律师职业在中国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建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但是中国律师制度的固有缺陷及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使得律师形象在国人心目中毁誉参半,在天使和魔鬼之间徘徊。律师追求正义和公平、扶弱济困、崇尚法治;尽职尽责、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同时也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文化人、法律人、经济人的多重角色及律师职业的各种价值取向冲突始终困扰着许多律师。

  律师职业的历史

  在中国的历史上并没有真正意义的律师职业,少许所谓的‘讼师’‘讼棍’有些接近律师的角色,也因‘挑词架讼’、‘骗人钱财’而备受非议,且为主流社会和传统文化所不齿。应该说真正意义的律师职业来自西方文明,起源于一千多年的古罗马从法学家中分化而来的辩护士和代言人,因适应商品经济和政治文明的内在需求而成为社会的重要一员。罗马皇帝以诏令的形式确定了‘大教侣’从事供平民咨询法律事项的职业,同时,还允许委托他人代理诉讼行为,职业律师才正式出现。律师制度引进中国也只是近百年的事情,清末修律始正式见诸于法律条文(尽管没有生效),后来有所发展。建国之初曾试行律师制度,由于政治意识形态的因素而不了了之。在对四人帮的审判中作为现代文明民主法治象征的律师在中国政治社会中得以正式亮相,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而快速发展壮大。

  律师作为法治社会的催化剂、公民权利的保护神、高度智慧化的象征,号称正义之剑、民主之犁,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举足轻重。在当今最发达的美国,职业律师1995年就已经达85万之众,一般美国人对律师是又爱又恨,爱是因为律师以专业的服务能为其提供巨大的帮助,在生活中缺不了;恨是因为昂贵的律师费让你无可奈何。一般民众对律师的态度十分矛盾而复杂。的确,律师以其专业技能和智慧服务社会给人很大帮助,可是不菲的律师收费有让许多人心有不甘。同时,律师也抱怨当事人在需要时好话说尽、千恩万谢,事后稍有不满就把怨气都发在律师身上,鸡蛋里面挑骨头。这种社会现象恰恰说明律师职业的内在价值冲突,尤其是在当前执业正当权利都得不到充分保障的大环境里,要想恪尽职守对当事人尽职尽责,何其难也。

  律师职业的多元价值取向

  1、律师三重角色的价值冲突

  律师是取得司法职业资格并且经司法部门注册的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首先,律师是文化人,深受传统思想文化的熏陶。律师职业的进入门槛很高,目前至少要本科学历这在所有职业里也是最高的又要经过近十中取一的司法考试,因此没有很深厚的文化知识是绝对不行的。作为文化人的律师必然深受传统文化儒家思想的影响,仁、义、礼、智、信,重义轻利,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以报效国家为己任,可以舍生取义、为理想奋斗。律师与被誉为无冕之王的记者、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和白衣天使的医生一样是受人尊敬的职业。律师通过法律援助等公益活动回报社会、促进社会进步。

  其次,律师是法律人,属于社会上层建筑。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执业人员,注定与法官、检察官一道构成法律职业共同体,探求法律所体现的公平、正义崇尚法律至上,力求正确实施法律,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律思想,追求正义公平,推动社会法治的不断完善、政治文明不断发展,是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美国为例,超过半数的参众两院议员是律师,三分之一的总统出身律师,各级政府深受律师的影响。有人戏称美国政府是一个律师的政府。

  最后,律师又是经济人,需要自谋生计。律师通过执业收取律师费作为自己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没有人为律师自己发工资,不像法官、检察官、记者、教师、医生都有稳定而不菲的收入,不必为生计发愁。律师属于自谋职业,不讲经济利益不行,必然重利,像所有经济人一样自然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也难怪一些人责怪律师一身铜臭。律师表面上很风光,内在的生存发展压力很大。很有钱的是少数律师,不是很有钱的大多数律师却又要死撑着律师的体面。有个笑话,说两个美国人从法院出来,有人问他俩谁官司打赢了,这两个美国人齐声说律师赢了。

  政府多次出台规范律师收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既是对律师职业的唯利性的认可,也是一种控制和管理。2006年12月1日新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价相结合,并规定了四类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等。事前征求意见时多数律师和律协予以反对,认为完全市场化运做的律师职业理应实行收费市场化,政府不应对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服务收费这样单纯的民事行为过多干涉,否则,不利于律师事业的发展,也不利于提高律师对社会的法律服务质量。但是,政府仍然以法律性文件的形式对律师收费强力干预,对律师职业的经济性进行限制打压。

  律师职业产生于古罗马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基础,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被深深打上商品的烙印,自身利益最大化和追求公平正义一样是律师职业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正义的化身,另一方面又在孜孜追求自己的利益,如何统一协调始终困扰着律师阶层。

  律师群体既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又是经济基础的一员,律师职业自身结构的特殊性注定着要与天使和魔鬼为伴。

  2、律师自身的价值冲突

  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执业规范都要求,律师必须忠实于宪法、法律;律师必须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据法律和事实,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正义。以上概括起来就是西方律师职业的法律至上和当事人中心,这两种价值取向冲突的典型莫过于律师钻法律的空子。具体到案件时,律师一方面要忠实宪法、法律,另一方面又要尽职尽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由于法律的滞后和被动性,法律至上就让位与当事人中心,律师必然会尽量在法律的空白地带争取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不能有丝毫闪失,否则就有失职嫌疑,有被投诉的风险,很麻烦。

  有人就指责律师违背法律精神,规避法律。由于法律精神的抽象性,有时就是法官、检察官、律师这些法律人自己也各有不同理解,真是说不清楚,可谓庄生晓梦迷蝴蝶啊。

  法律自身有正义、人权、自由、秩序等诸多价值取向。正义是人类普遍公认的崇高价值,是法律的理想,而且是首要的和最高的理想。正义所蕴涵的公平、公正、公道、平等权利等价值内涵,是政治社会中所有价值体系所追求的最高目标。人权是指基于人的本性,并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基于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和文化发展,个人或群体为了自身的自由生存、自由活动、自由发展以能够掌握自己命运而必须平等具有的权利。马克思认为:自由是人类的天性,是人民不可剥夺的普遍权利。谁反对自由,谁就反对人民,也就违背了国家和法律的本质法律不是压制自由的工具,正如重力定律不是阻止运动的手段一样。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在《共产党宣言》里,马克思把他的理想社会概括为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自由作为法律的一个基本价值取向,是法律的灵魂。可见保护人权及自由是法律的本质所在。显然法律的秩序价值要让位于正义、自由、人权,可是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却是相反。几乎所有的法律第一条的规定,先是维护社会秩序,后面才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在刑事案件的侦察、起诉、审判各个环节,秩序价值大于正义、自由、人权价值特别明显。

  3、中国律师的困惑

  透过律师制度发展的历史,不难发现律师在中国引进的初衷完全是政治的需要,律师职业的发展始终缺乏市场经济充分发展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大众价值取向认同的文化底蕴。作为西方文明产物的律师制度,每一个毛孔都散发着天赋人权的西方民主思想,在中国完全是外来户,势必和传统社会主流意识发生强烈冲突。中国现实社会主流政治文化试图将以追求民主法治、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律师职业加以中国式的改造,形成中国式的律师制度。

  中国律师制度发展初期的《律师暂行条例》就是典型的代表,律师被制度化为‘国家法律工作者’,律师事务所被定性为司法行政系统的国办事业单位,就是要把律师改造成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由于中西文明的巨大反差和冲突,中国律师最终还是冲出‘国家法律工作者’的框架约束,回归自然,自由执业。但是,中国现实社会主流政治文化对作为西方文明产物、每一个毛孔都散发着天赋人权的西方民主思想的律师职业始终是防范加猜忌,既需要又排斥。一次次的法官腐败窝案,想当然认为律师身上出问题来整顿律师队伍,却不反思问题的根源——法官高度集权的审判模式自身的问题。北京的王令律师天津执业时被法官殴打,同是法律人,只是法官代表着公权力而律师是私权利的代理人而已,发生这样的事件简直就是中国依法治国的奇耻大辱。在经济上,政府以法律性文件的形式对律师收费强力干预,打压;在政治上,漠视律师合法正当的执业权利,律师在执业时面临着巨大的执业风险。‘刑法306条’就象达摩克利斯头上的利剑让所有律师心寒。律师执业难的事实也印证着律师职业中存在传统社会儒家文化与现代文明法治文化的价值冲突。律师在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里孤独而倔强地生存和发展着。

  中国律师的未来

  在美国,由于几乎所有政治问题迟早都会演变为司法问题,律师的政治经济地位很高。美国2000年总统选举的最终结果也是司法解决的。正是律师的深度参与,才成就了美国无比强大的软国力。几乎半数的美国制宪者是律师,美国宪法历经二百多年却基本架构不变,长期政局稳定,国力不断增强,律师的作用功不可没。对比之下,也只有充分发挥律师的聪明才智,我们的强国梦想才能早一点实现。同样,也只有律师的作用和价值被社会大众充分理解,律师的政治经济地位才会有根本的改善。

  当前,面对诸多困惑,不能怨天尤人,消极地等政策等机会,要肩负起历史的责任,振作起来。惟有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平衡义利关系,多参与公益事业,加强行业自律,增强公众的认同感,借助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积极而广泛地参与社会政治生活,争取更多的话语权,深度介入法律的制订。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利形势下,通过执业,影响上层建筑树立巩固现代政治文明的新型政治理念,形成全社会都充分尊重私权利的社会氛围。解决了困扰的中国律师必定会大有作为,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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