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公职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导读:
食品药品监管公职律师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公职律师可以有调取取证、查阅案件材料等律师规定的权利、加入律师协会、担任公职律师工作经历计入社会律师执业年限等。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在下文为您一一介绍。
食品药品监管公职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一)公职律师享有的权利
1.在从事本单位法律事务活动中依法享有调查取证、查阅案件材料等律师法规定的权利;
2.加入律师协会,享有律师协会会员权利;
3.参加食品药品监管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组织的公职律师业务培训;
4.按证件换发程序直接转换为社会律师,担任公职律师工作经历计入社会律师执业年限;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公职律师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遵守食品药品监管机关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等制定的律师管理规章制度和行业规范;
2.接受本单位及上级单位的执业管理,以及司法行政机关的资质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根据指派办理相关法律事务;
3.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4.不得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兼职及从事其他有偿法律服务;
5.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本单位以外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责任编辑:汤先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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