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了解案情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
导读:
律师接到案子之后,要和当事人了解案情。因为了解案情,律师可以了解起诉指控的事实及逻辑是否能够成立。律师在会见前尽量熟悉卷宗、要认真听取当事人介绍,详细发问。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了解案情是会见中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通常,当事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全部事实或部分事实所持异议较大时,通过当事人介绍,律师能够建立两个事实逻辑:其一,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逻辑。其二,当事人辩解的事实逻辑。通过二者间的对比,我们能够了解起诉指控的事实及逻辑是否能够成立。它是律师对起诉逻辑进行驳论的基础,同时也是建立辩护立论的基础,是将来辩护的导引。
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会见前尽量熟悉卷宗
通过熟悉卷宗,我们能够清晰掌握公诉机关的立论逻辑及支持其逻辑的相关证据。按照合理性原则,我们可以分析出,公诉机关的指控存在哪些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问题。在会见时,该问题应重点关注。并且,通过会见前的准备,我们对案情有了充分的了解,在向当事人了解时,也能够比较好的导引当事人做事实描述。
2、认真听
听取当事人介绍时,尽量不要打断。存在问题时,尽量先记录,后发问。根据当事人介绍的情况,律师应当形成事情起因——过程——结果的逻辑链条。并以此与起诉书的立论逻辑进行比较。找出其中的差异,特别应注意,引起差异所依据的证据有何不同,而且辩驳的观点在逻辑以及证据上是否存在支持。
3、详细问
听取当事人的事实描述后,有可能与指控事实存在出入。这就需要律师就出入向当事人发问,由当事人进行释疑。发问过程中需要注意:
(1)详细全面。当事人描述的事实只要与指控事实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问清楚产生出入的原因、真实情况是什么以及用什么证据或者存在什么证据线索能够固定该事实。不要忽略一些细节问题。有些时候,细节上的问题可能会产生以点破面的效果。
(2)突出侧重点。涉及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是需要重点注意的问题,特别是能够用言词类证据进行固定事实,比如主观故意。
(3)注意发现线索。有时候,当事人描述的事实与指控事实相悖,但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这就需要律师按照当事人描述情况的合理性角度,去寻找可能存在的证据线索,继而去寻找证据。至少,能够以此为基点去寻找指控证据存在的不合理性,建立对不利证据质疑的驳论点。
(4)不能诱导当事人做有违事实的有利辩解。这是律师的职业道德要求。无论是对法律的尊重还是自我的免责,都是不能触犯的。
(责任编辑:木土土)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律师可以担任法律顾问、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担任辩护人参加诉讼、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等。而当事人什么时候请律师打官司才合适?聘请律师做法律顾问,
本报讯(记者江跃中通讯员顾建国王亦男)委托人在律师的帮助下,顺利地打赢了官司,却迟迟不肯支付律师费。无奈之下,律师事务所将拖欠费用的委托人告上了法院。近日,黄浦
昆山市法律援助不收费,全国的法律援助都是不收费的。法律援助指的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