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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理申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9 10:44:53 人浏览

导读:

不管是什么代理申诉都需要提交一定的材料。材料不仅能够起到一定的证明的作用,还是一向代理申诉的基础。为代理申诉提供了相关的资料,申诉起来更有实际依据,更令人信服,更具有说服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律师代理申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不管是什么代理申诉都需要提交一定的材料。材料不仅能够起到一定的证明的作用,还是一向代理申诉的基础。为代理申诉提供了相关的资料,申诉起来更有实际依据,更令人信服,更具有说服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律师代理申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律师代理申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律师代理申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再审的具体请求和依据的事实与理由,并应按照原审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三)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需要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证据线索。

  二、对于下列申诉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的

  (一)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

  (二)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或者收养关系;

  (三)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人民检察院出面调查收集证据材料

  (一)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收集到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供了证据线索,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而不调查收集的;

  (二)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相互矛盾,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清楚而没有进行调查的;

  (三)有证据表明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的违法行为的;

  (四)人民法院判决该案所依据的主要证据可能是伪证的;

  (四)当事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终止审查或者不抗诉的决定不服,再次提出申诉;

  (五)不属于人民检察院主管的其它情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律师代理申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律师代理申诉的相关资料,必须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提供的相关资料是错误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或者是根本没有提供,是律师代理申诉不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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