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律师法 > 律师代书 > 蚌埠律师会见无需审批

蚌埠律师会见无需审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28 04:05:31 人浏览

导读:

律师可以随时会见当事人,不需要有关单位审批。为切实解决律师“会见难”问题,安徽省蚌埠市在该省首试律师“阳光会见”,以保障律师在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近日,蚌埠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公安局、司


  律师可以随时会见当事人,不需要有关单位审批。为切实解决律师“会见难”问题,安徽省蚌埠市在该省首试律师“阳光会见”,以保障律师在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近日,蚌埠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联合决定在全市首先选择2家至3家条件较好的看守所,试行“阳光会见”。在试行“阳光会见”的看守所,律师可以随时会见当事人,不需要有关单位审批,看守所、办案单位等机关也不得进行干预,但会见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于市司法局,若相关单位怀疑律师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通过法院去司法局查看会见资料。律师同时也可以在试点的看守所选择走审批过程,在不进行录音录像的情况下进行会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