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泄愤撞人判死刑
导读:
11日上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内,法官当众宣读了“4·13”惨案的一审判决结果:驾驶公交车泄愤撞人的中北公司司机王建强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受害人孙国富的家属对判决表示满意。王建强的辩护律师称,王家人认为判决过重,已经决定上诉。
宣判现场:
撞人司机一言不发
10时,法官宣布开庭。两名法警将王建强带上法庭,他的状态跟上次庭审时差不多,脸色平静,看不出一丝情绪。
经过审理,法官宣判:被告人王建强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结束后,死者家属放声大哭,一边叫着死去亲人的名字,一边挣扎着扑向王建强,法警迅速将一言不发的王建强带离法庭。
死者家属:
对判决满意
宣判结束后,方女士(孙国富的妻子)已经哭瘫在家人怀里。记者问她对判决是否满意,她点点头说,非常满意,盼这个结果已经盼了好几个月了。最让方女士耿耿于怀的是,事发至今已半年有余,王建强的家人从未露过面,也没有一句表示歉意的话。
但是,“凶手”被判极刑并没有使这家人的痛苦得到一丝缓解。“就算把他杀了又怎么样,我哥哥永远不会回来了,他死得那么惨,还有个5岁的女儿……”孙国富的弟弟伤心地说。
司机家属:
决定上诉
王建强的家属没有出现在宣判现场。据知情人透露,事发至今,王建强还没有见过家人。11日,王建强的辩护律师,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的赵海涛向记者转达了王建强家属的想法。“他们对判决结果不满意,认为判重了,已经决定上诉。”
赵律师说,事发后,王建强的家人很痛苦,感觉对不起死者,曾经多次委托他在开庭时向受害人家属表达歉意。
事件回放
今年4月13日晚,南京中北公司五队驾驶员王建强为发泄对单位的不满,从单位停车场开出一辆公交车,沿途疯狂撞人泄愤,造成一死两伤的惨剧。
死者孙国富当晚骑电动车从花木公司经过,被王建强连人带车卷入轮下,拖行了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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