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限制减刑的意义
导读:
在人们的生活中被判处死刑已经是非常严重的罪行了,我们国家对死刑的打击也是十分严厉的,同样的在一些犯罪情况比较严重的情形下,是很难减刑的,那么关于死缓限制减刑的意义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死缓限制减刑意在贯彻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和弥补刑罚执行“生刑过轻”、“生死落差过大”的现象;
死缓减刑规定如下:
1、在死缓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2、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适用条件限制。刑法第48条第1款:“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犯罪的性质极其严重、犯罪的情节极其严重、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极其严重的统一。
2、适用对象限制。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典第49条增加1款作为第2款: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适用犯罪性质限制。《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很少适用过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
4、适用程序限制。刑法第48条第2款:“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关于死刑案件核准问题的决定》规定,因杀人、抢劫、强奸、爆炸、防火等罪行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不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5、执行制度限制。刑法第48条第1款:“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此我国法律在适用死刑时一般比较谨慎。只有罪大恶极的人才适用死刑。
因此我国在适用死刑时一般比较严格:
(一)对死刑适用对象范围予以严格限制;
(二)设置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规定;
(三)确立严格的死刑核准程序。为更好地对适用死刑有一个全面地了解,现就在适用死刑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这一说明。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死缓限制减刑的意义,死缓限制减刑是为了贯彻
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和弥补刑罚执行“生刑过轻”、“生死落差过大”的现象,其他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婚外两年情深,自己离婚情人却未离,结婚愿望被阻。因爱生恨的他,竟然开车撞死情人,打伤情人丈夫。近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杀人犯罪案件,以故意杀人罪判处
限制减刑是刑事处罚中的,对于罪犯来说,限制减刑与个人处罚息息相关。那么,死缓限制减刑适用的对象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刑法第五十
昆山市法律援助不收费,全国的法律援助都是不收费的。法律援助指的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