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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交通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4 09:20:35 人浏览

导读:

昨天,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西安绕城分公司举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仪式。今后,我省交通系统将全部实行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我省交通事业的加快发展,交通集团负责建设、运营的高速公路里程不断增加,新进工作人员持续增多。随着第一

昨天,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西安绕城分公司举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仪式。今后,我省交通系统将全部实行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我省交通事业的加快发展,交通集团负责建设、运营的高速公路里程不断增加,新进工作人员持续增多。随着第一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即将到期,广大职工对能否续签合同心存疑虑,对能否长期稳定工作心存担忧。为此,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经过调研论证,结合我省高速公路实际,出台了《关于规范国有高速公路企业劳动用工若干规定》,其中包括在企业工作满两年及两年以上,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建立提前离岗制度;在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5项社会保险基础上,实现全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等。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董事长杨育生表示,《若干规定》的出台,根本目的是规范高速公路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建设稳定的高素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队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根本上消除了一线人员中“泥饭碗”的担忧和顾虑,使我省交通职工真正实现工作有岗位、劳动有报酬、生活有保障、事业有前途,为职工免除了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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