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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个税计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5 17:25:48 人浏览

导读:

非全日制用工是现在很流行的一种用人形式,相信很多朋友可能了解的并不多,那么如何确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如何签定?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个税计算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非全日制用工是现在很流行的一种用人形式,相信很多朋友可能了解的并不多,那么如何确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如何签定?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个税计算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如何确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

  1、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因终止用工而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如何签定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人形式。这种用人形式和全日制用人形式相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是,企业采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也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当然,劳动合同在形式、内容等方面可以与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有所不同。

  2、对于企业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一些具体规定:

  (1)由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企业只要是使用了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尽管其与其他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也仍然要与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三、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个税计算

  《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报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员工与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其受《劳动合同法调整》,所得报酬为工资薪金而非劳务报酬,和全日制用工的个人所得税标准是一样的,起征点是5000元。

  单位向聘用人员支付的酬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纳税,否则,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纳税:

  1、雇佣双方签订了由劳动局监制的劳动合同;

  2、持有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确认的《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东省流动人员就业证》;

  3、当年度连续在本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含3个月),并能提供完整的劳动考勤记录。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个税计算”等相关法律知识。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长一周是不能超过24小时的,大家一定要记住哦。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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