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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5 17:25:02 人浏览

导读:

非全日制用工是现在很多企业会选择的一种用人方式,这样可以极大地降低企业的成本。那么如何确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期限是多久?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非全日制用工是现在很多企业会选择的一种用人方式,这样可以极大的降低企业的成本。那么如何确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期限是多久?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如何确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

  1、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因终止用工而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应当注意的事项

  一般来讲,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同时也可以约定保密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

  关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可以不受劳动法相关规定的约束,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种进行自由约定。如果当事人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三、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期限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法律并没有相关具体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在于:在这个用工制度下,双方都不约定试用期并一般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而最体现这种用工方式灵活之处的是: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劳资双方还可以采取口头形式确立劳动关系而不必要采用书面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期限”等相关法律知识。需要注意的是,非全日制用工每周工作时长不能超过24小时。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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