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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诉讼答辩书(用人单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8 14:12:24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本文由法律快车劳动法小编为你提供完整版的在劳动诉讼中站在用人单位立场的一份劳动诉讼答辩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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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劳动纠纷答辩状

答辩人:广州A公司

  答辩人就提出诉讼的B与我公司与其劳动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请贵天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仲裁过程中,根据我公司的答辩意见事实求是公正裁决:

  一、 B与我公司形成的只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2008年7 月 ,我公司与C签订了一份广交会标摊美化工程合作协议,因工期需要临时需一个效果图绘图员帮忙,我公司在网上对外进行了公开招聘。2008年 月 日,B经人介绍进入我公司担任效果图绘图员,工资参照我公司以前效果图绘图员的标准约为XXX元/月。当B进入我公司后,我公司多次提出要和他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但B以我公司工作待遇太低为由,多次拒绝要和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说只是临时帮我公司做做而已,等这一批美化工程任务完成后就会离开我公司。我公司见B不愿和我公司签订合同,并没有一再强求,于是同意了B的要求,让他临时担任我公司的效果图绘图员,主要任务是绘制广交会标摊美化工程图。因其工作的特殊性我公司除了许可其在外面兼职外,其上班时间也许可其灵活处理,并同意他只要找到好的工作可以随时离开我公司。2008年12月,因B找到了新的待遇更好的工作,我公司为其发放了2008年12月的全月工资并根据其表现发放了广交会项目的提成奖励(按XX元/张图纸,共为我公司绘了14张图纸)两项共计XXX 元。应B的要求为了他能更好地在新单位工作,我公司又为其出具了离职证明。可以说在这段时间,双方合作都很愉快,但没想到B会突然提出仲裁申请,提出无理的赔偿要求。

  二、 我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要求用工,没有任何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我公司从2006年起到2009年为止,十分注重对劳动者的保护,积极主动与每一名劳动者包括公司管理人员和工厂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为每一名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从来没有拖欠员工工资,非常注重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因我公司合法用工,依法交税多次受到劳动、工商税务部门的肯定,特别是受到了广大员工的一致好评。对于卢明宇说我公司故意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拖欠其提成的说法完全是无中生有,颠倒是非。

  三、我公司已与B结清所有费用,不存在任何拖欠费用的问题。

  B2008年8月进入我公司临时担任效果图绘图员后,因其是临时工其所有的工资及相关费用我公司都为其以现金方式结清, 2008年12月31日我公司也应B本人的要求为其开具了离职证明。可以说B自2008年 8 月 8日开始进入我公司担任效果图绘图员到其2008年12月31日离开我公司这一段时间,其工资及提成的发放B没有提出任何异议。现在B提出这些无理的赔偿要求没有任何道理和任何事实法律依据,请求天河劳动争议委员会仲裁庭根据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予以驳回,以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答辩人:广州A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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