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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形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1 12:47:36 人浏览

导读:

日前,随着2008年10月13日推出的《吴江市引进高技能人才实施细则》和即将于11月1日出台的《吴江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比较完整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形成。2006年,《吴江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引进资助和评选奖励办法》的出台,为加快吴江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鼓

  日前,随着2008年10月13日推出的《吴江市引进高技能人才实施细则》和即将于11月1日出台的《吴江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比较完整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形成。

  2006年,《吴江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引进资助和评选奖励办法》的出台,为加快吴江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鼓励高技能人才成长提供了政策依据,但只是比较原则的规定。《吴江市引进高技能人才实施细则》对具体人员条件、申请程序等方面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如明确市外户籍申请调入我市工作或已在本市工作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高技能人才,只要符合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国家、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被单位合法录用满三年,同时段参加吴江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等条件之一,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就可办理调工或入户手续。对具有高级技师资格、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紧缺专业人才以及具有技师资格、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紧缺专业人才的资助标准,分别由原来的12万元、3万元提高到15万元、4.5万元。

  竞赛是高技能人才产生的途径之一,《吴江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强调通过竞赛选拔高技能人才。办法要求发挥企业作用开展企业内高技能培养评价,明确引进高技能人才制度,确定竞赛管理选拔高技能人才,并通过各类评选,选拔并奖励优秀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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