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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调解的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4 14:40:36 人浏览

导读:

现在纠纷的解决方式是有很多种的,有的是调解解决,有的是诉讼解决,有的是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对于劳动纠纷,存在着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在诉讼之前有一个仲裁的前置程序,但是在仲裁时也是可以对这一纠纷进行调解的,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仲裁调解的范围。

  现在纠纷的解决方式是有很多种的,有的是调解解决,有的是诉讼解决,有的是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对于劳动纠纷,存在着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在诉讼之前有一个仲裁的前置程序,但是在仲裁时也是可以对这一纠纷进行调解的,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仲裁调解的范围

  一、仲裁调解的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仲裁的有关法律规定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三、仲裁调解的概念

  仲裁调解是仲裁机构的仲裁员主持下进行的调解。中国国内仲裁机构解决经济合同纠纷,涉外仲裁机构解决涉外经济、贸易、运输、海事纠纷的.一种方式。中国仲裁程序的一个突出特点。仲裁机构受理案件后,不论是仲裁庭开庭之前,还是开庭审理过程中,仲裁员都要多做调解工作,尽量促使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根据仲裁实践,仲裁调解必须遵守双方当事人自愿、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调解协议合法三项原则;在涉外仲裁调解中还应当遵循独立自主、平等互利、参照国际习惯三项特殊原则。经过调解,如当事人之间能够达成协议,并经仲裁机构审査批准后,应当制作仲裁调解书。该仲裁调解书与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于调解无效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又翻悔的案件,仲裁庭也应当依法作出裁决,而不能久调不决。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仲裁调解的范围以及有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在对劳动纠纷进行解决的时候,也要看这一纠纷是否在仲裁调解的范围内,如果是的话是可以进行调解的。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咨询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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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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