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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权益保障不应有“真空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9 07:14:47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职工权益保障的盲区是什么?所谓的的入职首月,社保缴纳遭遇真空期就是这样的盲区。保障职工权益,这一点无可争议,记者所做调查中的那几家企业也都是愿意为职工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没有一家企业想逃避这种责任。这种职工权益保障的盲区是在合法的前提下出

  核心提示:职工权益保障的盲区是什么?所谓的的“入职首月,社保缴纳遭遇真空期”就是这样的盲区。

  保障职工权益,这一点无可争议,记者所做调查中的那几家企业也都是愿意为职工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没有一家企业想逃避这种责任。这种职工权益保障的“盲区”是在合法的前提下出现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保退出有30天的预留期,进入登记又有30天的宽限,相关部门审核也需要时间(具体的规定可以参见二三版)。从这个角度来说,“入职首月,社保待遇享受出现真空期”谁都没有错。相关部门没有错,企业没有错,职工也没有错。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一个“合法的漏洞”。一位企业的负责人说“没想到刚上班这么快就出事”,但是没有一位职工希望自己生病,希望自己出意外。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就是为职工在意外面前获得一份保障,它应该实现的是“无缝衔接”。我是前几年的12月买的车,车到手的前两天4S店工作人员就提醒我先买好车险,这几年每年进入11月,推销车险的电话就铺天盖地,我的车险想出现“真空期”都难。当然,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不尽相同,但是“道不同而理同”。

  我赞同律师的这个观点———事实上,这并不是什么法律问题,而是操作技术层面上的问题。既然是操作问题,那么有关的经管部门就应当给予适当考虑,让职工先行享受待遇再说。不能因为一些技术操作上的衔接问题影响了职工权益的享受,这是与立法精神背道而驰的。

  听一听职工在病榻上的呻吟,看一看医保账户冻结后的愁容,如果我们为职工服务的心再热一些,如果我们关于职工权益保障的意识再多一些,如果企业社保缴纳再积极一些再主动一些,这种“合法的漏洞”就能减少。职工的权益保障不应该出现真空期,这应该成为我们每一个相关部门,每一家企业的共识。(阙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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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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