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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广州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6 07:50:56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2014年9月28日发布了2014年度调整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该通知实施日期自发布之日起,失效日期为2019年9月27日,即实施效力为五年期限。以...

  核心内容: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2014年9月28日发布了2014年度调整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该通知实施日期自发布之日起,失效日期为2019年9月27日,即实施效力为五年期限。以下为您介绍详细情况。

  穗人社发〔2014〕42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关于2014年度调整广州市农转居人员

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4〕38号)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2014年度调整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参加我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于2014年6月30日(含本日)前经批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从2014年7月起按以下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

  (一)每人每月定额增加基本养老金37元;

  (二)每人每月按照本次调整前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的费用,统一从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2014年9月28日

  法律快车知识拓展:什么是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

  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即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其中,由于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从90年代才开始逐步建立,因此过渡性养老金作为一种过渡性安排,不是每个人都享有的。只有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参加工作,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才享有过渡性养老金,即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page]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基本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并且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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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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