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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雇佣童工的话国家会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3 13:09:32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教育的一些弊端也在不断的显示,有很多未成年人因为家庭监管不利,自己意识不足或者其他的状况就会去当童工。童工就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去工作。国家严禁童工工作,如果工厂雇佣...

  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教育的一些弊端也在不断的显示,有很多未成年人因为家庭监管不利,自己意识不足或者其他的状况就会去当童工。童工就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去工作。国家严禁童工工作,如果工厂雇佣童工的话国家会怎么处理?

  一、使用童工罚款标准有哪些

  (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四)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单位,罚款标准如下:

  (一)对单位使用童工的,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二)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500~3000元。

  (三)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原罚款标准基础上再加重罚款三倍:

  (一)数次(两次及其以上,下同)使用童工的;

  (二)长期(三个月及其以上)使用或者使用多名(三名及其以上,下同)童工的;

  (三)数次介绍或者一次介绍多名童工的;

  (四)数次为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二、使用童工罪

  (一)行政处罚: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规定,对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将给予罚款、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等处罚。若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同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经济赔偿:

  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三)刑事责任:

  对拐骗、强迫童工劳动,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根据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

  (四)相关的规定: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我国,国家对于未成年的保护是比较重视的,未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去工作是国家禁止的,工厂雇佣童工也是违法的,是会受到处罚的,一般根据雇佣童工的数量决定经济处罚的数量。如果情节严重的话是会受到刑事处罚的,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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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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