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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范本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8 17:55:56 人浏览

导读:

有些用人单位的岗位需要将强的专业性,专业人员在入职以后会接触到用人单位的核心技术,用人单位担心劳动者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就会在员工入职以前与其签订保护协议,在协议中规定保密条款,那么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范本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有些用人单位的岗位需要将强的专业性,专业人员在入职以后会接触到用人单位的核心技术,用人单位担心劳动者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就会在员工入职以前与其签订保护协议,在协议中规定保密条款,那么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范本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受聘于xxx及其下属各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在职期间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同时甲方对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等报酬,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保护双方的权利和利益。

  一、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构成甲方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乙方因工作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财务数据、经营方案、管理规程、客户名单、货源情报、销售计划、技术构思、软件、硬件、系统集成方案、供销渠道以及计划、措施等一切与甲方有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间接取得。

  二、保密义务: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责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权,仅在授权范围内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进行合理注意的责任,乙方对所获得的甲方信息给予合理的注意,保证不超出授权范围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手段获得或帮助他人获得甲方的信息:

  1、获得信息是未经授权而获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载体,或采取任何技术手段而取得的;

  2、获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胁迫、欺诈、贿赂、盗窃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结果;

  3、获得信息的地点是未经授权而进入的地点;

  4、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

  三、负责高级管理、掌握技术秘密的员工,无论是因故还是无故终止、解除合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的产品或相关类似的业务及不向这些企业提供技术性指导等顾问工作,也不得引诱现在是或在其终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时候是甲方职员的任何人离开甲方。(竞业限制及其补偿)

  四、文档的移交处理:当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乙方应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本和复印的资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代表。

  五、发明的归属及报告: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间,由甲方资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环境创造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为了甲方的利益,应将其职务创造中有关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迅速向甲方汇报,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报告,同时协助甲方获得和增加上述权利。乙方保证在合同期内向甲方完整透露关于业务活动的一切构想。

  六、发明归属文档上交:乙方应该写出并保管第四条涉及的发明、革新或设计的文字记录,并及时将这些记录及补充的说明提交给甲方指定的代表。

  七、时效及时效期内应遵守的规则:鉴于甲方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和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内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八、乙方承担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转让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名誉侵害的责任。如果甲方对乙方的保密要求违反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或显失公平、加重保密义务的,甲方应负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九、执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解决。

  十、本协议任何部分的修改和无效,均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二、商业秘密的范围

  1、产品

  它是指由公司自己开发的,并具有商业价值的产品,在未获得专利之前,便可以称得上是一项商业秘密。即便产品本身不是商业秘密,组成产品的成分及组成的方式等也可能成为商业秘密。

  2、配方

  工业配方是商业秘密中的一种常见形式。很多食品的配方及其化学合成,化妆品的确切成分及各种含量度的比例都是很有价值的商业秘密。如“可口可乐”饮料配方作为一项商业秘密闻名于世。

  3、工艺程序

  它是指若干设备,经过特定组合,可以成为一项高效率的工艺流程。这项工艺流程便可能成为商业秘密。

  4、机器设备及其改进

  在市场上,通过一般正常的渠道公开购买的设备不能算作商业秘密。但是,若公司以独特的方法对它进行改进,从而使其生产能力更高或具有更多的用途。那么,这项改进就可以作为商业秘密。

  三、商业秘密的保护期

  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劳动者对单位的忠实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属于法定的义务,权利人与义务人即使没有约定保密期限,只要该项商业秘密未被公开,仍然具有经济价值,且权利人对其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则知悉该商业秘密的单位和个人就应当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到该项商业秘密公开为止。

  综上所述,对于一些科研公司商业秘密往往会涉及到知识产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保护协议时应当规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如果劳动者是知识产权人,那么劳动者就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公开科研技术,但是劳动者不能损害公司的利益。以上就是“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范本”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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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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