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员聘任办法(试行)
导读:
(1991年9月4日)
第一条 为保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正确行使仲裁权,妥善处理劳动争议,试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动争议仲裁员是根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的专业工作人员,包括专职仲裁员和兼职仲裁员。
第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经考核合格,可确认劳动争议仲裁员资格:
(一)具有大专以上(相当大专)文化程度和一定工作经验,从事二年以上劳动仲裁专职工作,具有独立办案能力的;
(二)具有中专、高中(相当高中)文化程度,有一定法律、劳动法规知识、并从事三年以上劳动仲裁专职工作,具有独立办案能力的;
(三)从事劳动仲裁专职工作四年或劳动行政管理工作五年以上,具有独立办案能力的。
第四条 经市劳动局考核合格并确认劳动争议仲裁员资格的,由市劳动局颁发劳动争议仲裁员资格证书。
第五条 本市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专项编制内,从事劳动仲裁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经市劳动局确认其仲裁员资格的,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由同级仲裁委员会聘任为专职仲裁员。
第六条 经过一定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海市劳动局颁发的劳动争议仲裁员资格证书的工会和企业主管部门等有关人员,按规定审批后,各级仲裁委员会聘任为兼职仲裁员。
第七条 兼职仲裁员,在执行仲裁公务期间,与专职仲裁员享有同等权利。
第八条 兼职仲裁员在执行仲裁公务期间,由原工作单位照付工资。
第九条 仲裁委员会委员,具有当然的仲裁员资格。
第十条 仲裁员证书每三年验证一次,经审核合格,仲裁员资格继续有效(验证办法另行制订)。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员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必须秉公执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其主要职责:
(一)对已立案受理的申诉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二)对争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相互谅解,达成协议;
(三)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进行裁决;
(四)宣传劳动法规,保守仲裁机密。
第十二条 仲裁员在仲裁活动中违法乱纪的,按《上海市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仲裁员资格。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一年十月一日试行。国家另有规定时,按国家规定执行。[page]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
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将承揽到的分包作业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行
个人清包工通常不需要资质。清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寻找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施工的工程承包方式。业主无需具备资质,装修公司、装修队伍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基数范围在3613元-26541元之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5360元到29732元之间,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4713元到2
女性职工的社保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缴纳够10年的,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手续。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还是可以减免的,但是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减免,有关部门是不会主动对其进行减免的。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