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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辞退员工的赔偿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3 03:04:22 人浏览

导读:

大家应该知道,当公司岗位不需要了,或是组织架构变化,会影响到一些员工的去留,如果公司没有正当的理由也就是无故辞退员工的话,赔偿是怎样的呢?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无故辞退员工的赔偿规定?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大家应该知道,当公司岗位不需要了,或是组织架构变化,会影响到一些员工的去留,如果公司没有正当的理由也就是无故辞退员工的话,赔偿是怎样的呢?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无故辞退员工的赔偿规定?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无故辞退员工的赔偿规定

  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上述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设区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公司辞退员工后支付的补偿金需要纳税吗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

  3、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涉及实际操作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

  三、辞退员工不用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无故辞退员工的赔偿规定的内容,由此可知,公司如果是无故辞退员工的话,大多数情况下属于违法辞退,需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给员工适当的经济赔偿。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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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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