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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七名兼职仲裁员调案110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7 13:50:06 人浏览

导读:

日前,怀柔区桥梓镇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史有学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为3名职工要回总计1.1万余元加班工资。据统计,自2008年6月该区建立庭前调解劳动争议工作模式以来,7名取得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资格的司法助理员共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14件,调解成功110件,成功率9

日前,怀柔区桥梓镇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史有学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为3名职工要回总计1.1万余元加班工资。据统计,自2008年6月该区建立庭前调解劳动争议工作模式以来,7名取得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资格的司法助理员共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14件,调解成功110件,成功率96%,为119名职工追回拖欠工资款、医药费、加班费等共计43万余元。

史有学介绍说,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时限为45-60日。相对而言,调解程序时间短,效率高。以本案为例,仅用时10天时间便处理完毕,且双方满意,案结事了,减轻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压力。

庭前调解劳动争议工作模式即劳动争议案发生后,可由兼职仲裁员先行调解,不必直接进入仲裁开庭审案阶段。怀柔区现有11名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其中7名为司法助理员。对于已立案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安排开庭前,先由兼职仲裁员做一轮调解,调解时限为30个工作日,力争最大限度地将案件通过调解方式处理;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再按照已经安排的开庭时间,由指定的仲裁员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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