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保障 > 其他劳动保障 > 企业丧葬费的标准

企业丧葬费的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4 15:47:48 人浏览

导读:

企业为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中就包括了丧葬费,如果劳动者在退休后或是在工作期间去世的,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丧葬费的理赔,不同的人能获取的丧葬费也有所不同,那么企业丧葬费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为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中就包括了丧葬费,如果劳动者在退休后或是在工作期间去世的,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丧葬费的理赔,不同的人能获取的丧葬费也有所不同,那么企业丧葬费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企业丧葬费的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承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丧葬费。过去,以死者家属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为限。不少省市的丧葬赔偿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和交通事故发生地规定的原则办理,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大约3000-4000元。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购买骨灰盒费,一期骨灰存放费,以及雇请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但超过上述标准的,经法院审查确属必要,可以按照丧葬费的实际损失计算,予以赔偿。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的费用不予赔偿。司法解释规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个标准最简明,也最方便。

  二、丧葬费领取流程

  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你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

  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你的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4、工作人员会根据你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

  5、工作人员会告之你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

  三、丧葬费具体包括哪些费用

  1、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2、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公布前,实际上还有一种赔偿实际损失的办法,这就是按照丧葬的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其应当赔偿的项目是:

  (1)寿衣费

  受害人死亡的寿衣支出,应当赔偿。寿衣的购置费,应当是一般的寿衣,受害人家属采用高级寿衣装殓的,只赔偿一般标准的寿衣损失。

  (2)运尸和火化费

  这是必须支出的费用,应当全额赔偿。

  (3)骨灰盒(棺木)费

  在有火化场所的地区,只赔偿骨灰盒的购置费用,标准是中等的费用。如果受害人家属采用高级骨灰盒,则按照中等的购置费用计算。在没有火化场所的地区,则应当赔偿棺木购置费。

  (4)骨灰存放费用

  对此,只赔偿一期骨灰盒放置费用。必须采用土葬的,则适当赔偿安葬费。

  综上所述,关于企业丧葬费的标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也就是按照员工上年度的平均月工资为计算基础,并按照六个月的总额来计算丧葬费的准确数额。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了解“企业丧葬费的标准”的内容。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小编。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