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保障 > 其他劳动保障 > 办居住证前的四金怎么交?

办居住证前的四金怎么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0 08:49:09 人浏览

导读:

网友wwen问:试用期满后跟公司签录用合同合同从2003/10月起记。过后公司为我办理上海居住证。可到今年三月才拿到居住证。公司以此为由,说四金只能从四月开始交。跟我又重新签了份合约从2004/4月起记请问公司的说法正确吗?我能拿回过去半年的四金补偿吗?苗其巍答

网友wwen问:

试用期满后跟公司签录用合同合同从2003/10月起记 。过后公司为我办理上海居住证。可到今年三月才拿到居住证。公司以此为由,说四金只能从四月开始交。跟我又重新签了份合约从2004/4月起记 请问公司的说法正确吗?我能拿回过去半年的四金补偿吗?

苗其巍答复:

公司的说法虽然不能算对,但是确实有自己的苦衷在里面。

外来人员到上海工作,从合法的途径上来说一般只有三条路可走:

1、通过人事局办理人才引进;

2、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3、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

上海的社会保险部门针对这三种途径分别适用了两种社会保险模式。人才引进和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是与上海市户籍一样的待遇,即缴纳社会保险。有外来人员就业证的员工则缴纳外来人员综合保险。

从上面可以看出,在政府部门看来,如果没有通过上面三个途径的话,一般就是在上海非法打工了应届毕业生批蓝表的除外 。通俗地说就是处于一种地下偷偷做的情形。所以如果三样条件都不具备的话,怎么可能在社会保险部门缴纳社会保险呢!

因此,wwen也不要过于计较这半年的社会保险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