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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的时效期间为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2 18:55:54 人浏览

导读: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当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会积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但是维权也会受时效限制,那劳动争议的时效期间为多久?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当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会积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但是维权也会受时效限制,那劳动争议的时效期间为多久?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

  一、劳动争议的时效期间为多久

  劳动争议的时效自2008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由60天延长为一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有哪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按照以下几个方式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双方不愿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起,仲裁申诉时效中止,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在30日内结束调解。仲裁申诉时效从中止的30日之后的次日继续计算,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

  (4)诉讼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在以上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中,自行协商和调解不是当事人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而仲裁程序才是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必经程序。

  通过上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劳动争议的时效期间为多久”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看了之后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责任编辑: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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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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