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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市场层次化势在必行—―访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姚开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9 17:47:26 人浏览

导读:

记者:您认为人才市场的形式有哪几种?哪一种形式最有效?姚开建:国外没有人才市场的说法,统称劳动力市

记者:您认为人才市场的形式有哪几种?哪一种形式最有效?

姚开建:国外没有人才市场的说法,统称劳动力市场。当然,在我国,人才市场是劳动力市场的高级形态已没有太多异议。在这里,我仅谈劳动力市场的形式。

我认为劳动力市场的形式大致分为六种:即自主就业形式、亲友推荐形式、大众传媒形式、用人单位到学校招聘形式、职业介绍所形式和自发劳务市场形式。这里,我要特别说明,人才市场不能归纳到职业介绍所形式中去,因为人才市场比职业介绍所层次要高,社会形态不同,劳动力市场形式也呈现多样化。

在这六种形式中,我认为,目标最明确、专业最对口、效果最显著的形式为:用人单位到学校招聘。国外多用此法,现在,中国人民大学也采用了这种形式。

记者:您如何评价人才大市场、人才交流大会等招聘形式?

姚开建:我认为,日常的人才市场要有,大型人才交流会也要有,但形式要改变。

以住我们总是称“供需见面会”,我认为这种说法和做法都欠妥当。真正达到供需见面的目的起码要经过三个环节:即发布了解信息、填表收集简历、通知笔试面试。实际上,在第三个环节才出现“供需见面”。如果供需见面会的内容上网了,人们不去会场都可以。所谓的供需见面会变成了人事干部“敛表儿”的场所,失去了它本身应该具备的功能与价值。

我认为,应该把人才市场按行业、技术学历等划分出层次。医科、文科、理工科等,分别举办交流会。如医学类可在某医学院设招聘点,参加者为所有学医的人才,这样搞人数少、专业对口,方便信息发布和传播。使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市场形式、不同的市场层次中实现就业。

记者:您认为人才市场的用人程序规范吗?

姚开建:不规范。人才市场在发布信息的同时应该发布用人程序。比如,一个求职者对求某一职位,需经过多少环节,履行什么样程序,不是很清楚。有的需要笔试,有的不需要;有的需要一次面试,有的需要两次面试;有的需要三个月试用期,有的则需要半年等。

我建议,在发布信息的同时将用人单位的用人程序也一起发布,让求职者明晰。

记者:您如何看待企业家人才市场?对这方面有什么好的建议?

姚开建:建立企业家人才市场非常重要,但前提是需要实施年薪制。年薪制如果搞不起来,企业家人才市场也是一句空话。年薪制,是企业家人才价格的体现。在国外,企业家的能力由两部分构成:为企业营利的基本素质、个人业绩与企业利益增长的关系。西方国家把部门经理、营销经理、一般的高级管理人才等统称经营管理者或高级管理者。但他们还不是企业家,企业家必须是决策人,而不是职能性人士。

要将企业家人才市场分出层次来,其初级形式是经营管理人才市场或高级管理人才市场。因为高级管理人才是企业家的后备人才。人才市场对这些人的档案要分类归档。

记者:人才市场对专门人才需求与高等院校人才的培养呈现不完全“供需对口”的现象,您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姚开健: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人才市场的观念要改变,高校培养的专业人才不一定所有的专业非要一一对口。高等教育没有那么大界限,其共同目的是要培养高素质的人,人的素质高,便可以打破专业界限。比如学理工的人照样可以搞管理。而高等教育的重心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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