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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带薪休假工资具体计算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1 22:30:25 人浏览

导读:

春节对于每个中国人而言都是意义重大的一个节日,在中国春节还意味着团圆。很多单位在春节的时候都会放假,春节也是法定规定的假期。那么春节带薪休假工资具体计算方式又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春节对于每个中国人而言都是意义重大的一个节日,在中国春节还意味着团圆。很多单位在春节的时候都会放假,春节也是法定规定的假期。那么春节带薪休假工资具体计算方式又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春节带薪休假工资具体计算方式

  春节是法定假日,初一、初二、初三是春节法定假期,也是带薪假期。这3天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应得报酬的300%计算。

  而春节放假安排一般有七天,所以其他的四天是调休放假,这4天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应得报酬200%的计算。

  二、法定节假日对工资的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发布通知,按照最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后,职工全年约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有所调整。这次调整首次应用“月计薪天数”(21.75天)代替此前的“月工作日”(20.92天)来计算加班费基数,因此劳动者节假日的加班费与此前相比略有减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下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制度工作时间(即全年总天数减去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由此前的251天减少为250天,则每月工作日由的20.92天调整为20.83天。

  该《通知》还首次提出一个“月计薪天数”的概念,用以计算日工资、小时工资,而俗称的节假日加班三薪、公休日加班双薪正是以日工资、小时工资为计算基数。《通知》明确指出,按照《劳动法》第51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也就是说11个节假日即使不上班也应计薪,除去不计薪的104个双休日,月计薪天数应为(365-104)/12,即21.75天,再由月工资收入除以21.75得出日工资水平。以北京市月平均工资3008元为例,则劳动者节假日加班应以138.3元为基数,发放三薪或双薪。

  针对节假日多一天对加班费到底有无影响的问题,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证实,“《通知》理清了一个概念,就是‘月计薪天数’。加班工资应以此计算,而月计薪天数只与双休日有关,与法定节假日无关,因此对加班费并无影响。”因此在这个新增的“月计薪天数”的意义上,加班费确实比以前按“月工作日”算减少了,但今后无论法定节假日增加到多少天,都对加班费没有影响。

  三、法定节假日的种类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中规定(一)元旦,放假1天(每年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  (四)劳动节,放假1天  (五)端午节,放假1天  (六)中秋节,放假1天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中秋节与春节、清明节、端午节并称为中国的四大传统节日。自2008年起中秋节被列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2007年12月14日新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将清明、端午和中秋三大传统节日正式列入全民法定公休节日,自2008年开始共有七大全民法定公休节日,分别为元旦、春节、清明、端午、劳动节、中秋和国庆节,全民公休节日的假期通过调整双休日来集中休假,休假时段每年由国务院发布。地方性节日、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其他特定群体的节日限于特定群体或局部地区。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发放节假日的带薪工资的话,可以视为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当事人在收集好相关证据之后及时进行维权。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春节带薪休假工资具体计算方式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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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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