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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年假累计的计算方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7 05:07:29 人浏览

导读:

在外企工作有一年,是否可以享受年假呢?年假属于带薪休假,因而一般年假的天数是比较少的,但是如果在外企工作时间长,年假的累计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其实外企与国企的年假计算标准是一样的,只是我们的潜意识里会认为它多或是少,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了解外企年假累计的计算方法。

  在外企工作有一年,是否可以享受年假呢?年假属于带薪休假,因而一般年假的天数是比较少的,但是如果在外企工作时间长,年假的累计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呢?其实外企与国企的年假计算标准是一样的,只是我们的潜意识里会认为它多或是少,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了解外企年假累计的计算方法

  一、外企年假累计的计算方法与法律规定

  计算方法: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法律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年假与其它假的关系

  第一,年休假与寒暑假。在我国,学校一直实行寒暑假制度,教职员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寒假2至3周,暑假5至6周)远远超过条例规定的年休假天数。因此,条例规定: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第二,年休假与病、事假。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部门、地方和网民提出,在保障职工年休假权利的同时,也要保证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对于较长时间休病假、请事假的职工,不应当再享受年休假待遇。我们经与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反复研究,采纳了上述意见,条例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第三,年休假与探亲假。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部门、地方和网民提出,探亲假与年休假是两种功能不同的休假制度,不应互相冲抵。我们经与有关部门研究,认为这种意见有道理。据此,条例删去了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探亲假冲抵年休假的规定。

  年假是对我们工作一年来辛苦的奖励,我们潜在意识里会认为外企年假的福利待遇要好一些,其实不然,年假累计在法律上是有所规定的,其实也规定了不休年假的情形,这些法律规定能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外企年假累计的计算方法,通过对文章的阅读,大家也有自己的收获,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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